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新疆警察学院治安系成立于2014年,其前身为公安管理系,是学院独立的专业系部之一。内设系办公室、治安基础教研室、治安管理教研室、安全防范教研室、应急管理教研室五个科级机构,另有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研究中心、安全防范研究中心两个科研机构,主要负责学院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工作。目前,开设治安学本科专业和治安管理专科专业。
治安学专业作为学院首设四个本科专业之一,2012年9月起首批招生,2016年6月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2016年10月,获批为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2019年7月,获批为第一批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10月,治安系党支部获批第二批自治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点。
治安学专业共开设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社区警务、危险物品管理、保卫学、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反恐怖基础工作等10门专业核心课程;治安史、新疆社会治理创新与实践、“一带一路”新疆沿线区域安保、食药环案件办理、社会治安防控、消防管理学、涉外警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9门专业选修课程,构成具有区域特色突出和专业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目前,治安学专业专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讲师9人,助教3人,未评级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博士1人,硕士学位14人,学士学位8人,硕士、博士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60%;56-60岁1人,46-55岁的8人,36-45岁的7人,35岁以下的9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16人,占64%。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15人,占比60%。有两名教师评为院级教学能手,建成4个院级教学团队(治安管理教学团队、治安基础教学团队、应急管理教学团队、安全防范教学团队)。
另外,聘请公安机关实战教官8名,外聘5名专业教师(均为副教授),参与教学科研工作。
近年来,4名公安部部属院校援疆、互派教师来治安系工作;引进公安部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4名,硕士生1名;选派3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2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选派专业老师73人次参加疆内外各级各类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研讨会等;选派“校局合作”教师共12人次;教师获得各类奖项共计45项。2016年,治安学专业带头人荣获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治安类专业教师竞赛(本科组)三等奖;2017年,治安学系教师参与的《新疆公安机关打击暴恐第一现场处置“一点多地、多点多地”反暴恐应急指挥》课程教学,荣获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
升本以来,治安系专任教师主持各类课题18项,参与39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38项,厅局级4项,院级11项,教改课题5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论文3篇,教研教改论文12篇;参编公安部统编教材4部、其他教材4部、内部参考书1部,1部教材正在研发之中。
治安系建有模拟公安派出所、安全防范技术实训室、“空地一体化联防联控”实训室,总面积243.8平方米,设备总价值245.39万余元,计算机等实训仪器设备数达406台(件)。与塔城地区沙湾市公安局建立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实训经费有保证,指导教师队伍相对稳定,规划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基本满足治安学专业人培养要求。
治安学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治疆方略为主线,以社会治理能力为核心,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培养出一批有一批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奋斗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治安管理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应用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为新疆社会稳定和公安队伍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