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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

来源: 日期:2021-04-06 浏览量:

2024年11月,学院党委对后勤工作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施改革,将原后勤服务中心与校医院合并,成立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代表学院对全院后勤保障工作行使全面管理职能。

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隶属新疆警察学院二级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学院医疗卫生服务、餐饮保障校园公共设施维护维修、校园绿化保洁公务用车保障、宿舍管理、公房管理维护校园经营场所管理以及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根据学院机构设置,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下设7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校医院、餐饮管理科、物业管理科、车队、经营管理科、财务室。现有正式职工3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1人,差额事业编19人,工勤编10人,驻村3人,内派1人,借调3人。

成立以来,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不断转变观念、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和加强学院党委对服务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工作与服务保障有机统一,推动后勤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师生对校园美好生活的向往。

展望未来,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适应新要求,实现新发展。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新疆警察学院医院)将团结带领全体职工,按照“安全、规范、高效、廉洁”的根本要求,以师生为中心,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中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学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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