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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开展“119”消防安全
宣传周活动
根据新警院办发〔2016〕23号文件及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传[2016]381号《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系统2016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教务处积极开展2016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11月9日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出抓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
本次活动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重点,以 “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 为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师生、实效性强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消防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序地安全撤离。本次活动具有科学性、实效性,从根本上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能力,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了学院的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
按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教务处专门成立了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金箴处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副处长买买提玉素甫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确定了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特别是重点岗位如教室、教材库、试卷库的消防安全防范及排查工作由专人负责,注重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