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根据自治区纪检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工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讲话 学通报 肃流毒 反渗透”集中学习教育的意见》的要求,新疆警察学院在秋季开学前开展了“学讲话、学通报、肃流毒、反渗透”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学院集中教育中开展“学讲话、学通报、肃流毒、反渗透”集中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张泽玉为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为副组长,其他学院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督察组对各部门集中教育活动专项督查,确保各部门集中学习教育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学院党委要求各部门在集中学习教育中,要通过专题学习讨论会、学生大会、主题班会、党团组织会、新生入学集中教育等形式,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发声亮剑,彻底查纠“两面人”,确保全员全覆盖、人人受教育,筑牢学院反分裂反渗透的坚强阵地。
根据学院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学院于8月25日上午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了自治区纪检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工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讲话、学通报、肃流毒、反渗透”集中学习教育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沙塔尔•沙吾提、阿力木江•买买提明、阿不都热扎克•沙依木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及其教训的通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张泽玉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
8月28日上午,学院各部门按照学院实施方案内容开展了学习研讨。下午,全院教职工在多功能厅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自治区贯彻< 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对公安民警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