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新疆警察学院
召开2016年处以上领导干部第二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依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组织学习2016年第二期《自治区部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12月20日下午,学院召开2016年处以上干部第二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厅长级)孙贵芬,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和学院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大会。大会由张斌副院长主持。
大会首先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贵芬同志组织学习自治区2016年第二期《自治区部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学院李江梅、于天杰、孙常平三名处级干部代表分别作了学习交流发言,表示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再一次深刻认识到贪污腐败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的危害,作为党员干部都要从小事做起,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切实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完成学院党委交付的各项任务。
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同志联系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讲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学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牢牢把握和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上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依照自治区纪委九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安排部署,认清形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关精神,对照典型案例,进一步深查细照、反思研讨、深入剖析,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融入思想灵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不断构建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压实 “两个责任”。作为一个部门、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从严治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简安排各项活动,带头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规定,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影响带动身边的同志,真正在践行党性党风要求上带头,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上带头,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上带头,在拒腐防变、保持廉洁上带头。四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从严管理教育是爱护干部,健全制度机制是爱护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样是爱护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诫勉的及时诫勉,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量变到质变”,不致使小问题演化成大案件。五是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党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学院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员工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当前学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杨书记希望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活动,把大家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学院各项发展事业上来,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自己、对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不断提升思想道德觉悟,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扎实做好各项反腐倡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扎实做好工作,开创更多佳绩。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
学院纪检委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