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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组来我院督导调研

来源: 日期:2016-07-20 浏览量: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组来我院督导调研

7月20日, 由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组第四组组长、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海萨尔·夏班拜带队的调研组一行四人来新疆警察学院督导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孙贵芬、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出席座谈会。学院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学管干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了座谈。

首先,孙贵芬副书记汇报了学院党委落实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讲话中提出的27项举措和学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主要做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今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的方向,并详细介绍了学院家访制度、家校联系卡、民汉合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李娟院长指出,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的关心支持下,学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自治区党委、教育厅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推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随后,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结合学院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谈了自己的体会及意见建议。

海萨尔·夏班拜副厅长对新疆警察学院民族团结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学院假期家访制度、家校联系卡、民汉合宿、学院“访惠聚”住村等工作的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详细了解了学院“两学一做”、争做具有新疆特色“四好老师”、自治区“纪律作风建设年”的开展情况。他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调研工作是由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旨在认真总结高校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教育系统探寻梳理长期以来民族团结、民族关系和谐的深层次内在规律和基本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推动新疆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工作,为自治区教育系统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依据。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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