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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开展新任及交流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及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 日期:2016-06-13 浏览量:

新疆警察学院

开展新任及交流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及集体廉政谈话

按照《新疆警察学院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及学院党委书记杨志明同志的要求,学院纪委于2016年6月8日下午对新任及交流的39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及集体廉政谈话,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厅长级)孙贵芬、纪委副书记高英、纪委调研员张斌和39名新任、交流科级干部与会。

本次学习培训主要结合学院"纪律教育年"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内容进行。第一项内容为党风廉政学习培训,主要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学习内容。在学习之前,纪委高英副书记对本次培训的内容安排及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简要的讲解,并组织新任和交流科级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章节内容;学习了《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决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的两篇节选(1、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严明党的纪律)。

理论学习培训结束后,孙贵芬副书记代表学院党委和纪委对新任科级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孙贵芬副书记指出:集体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种基本方式,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有效避免腐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次集体廉政谈话是学院党委、学院纪委对大家的关心、帮助和爱护,希望大家珍惜现在的岗位,珍惜党组织多年来的信任和培养,通过踏踏实实的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

孙贵芬副书记对与会人员提出几点要求。首先,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奉献精神,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处理好权与情、权与利、权与名的关系,李彦明案件警醒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讲政治、讲规矩,希望与会人员结合学院即将开展的“三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从自身做起,在每个人身上体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范和良好的校风学风,带头把学院的正风树立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团结意识,努力提高本支部和班子的凝聚力,与班子成员、其他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工作中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方法,做好领路人。

最后,孙贵芬副书记要求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做到廉洁自律,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以良好的人品官德、纯洁的党性修养、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院纪检委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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