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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举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讲座

来源: 日期:2015-06-23 浏览量:

新疆警察学院举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讲座

为落实从严治党、严以用权要求,切实提高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6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邀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机关党委(机关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纪检员纪松同志为学院全体干部举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讲座。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主持讲座。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副院长桂阳、纪检委书记帕提曼·吐尔逊,副巡视员:李仲民、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及全院教职工聆听了讲座。

纪松同志围绕为什么要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重点修改了什么、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怎样监督好新《条例》等四个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精辟透彻的解读。报告对修订《条例》的特点逐一阐述,同时选用了大量具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例,对动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考察环节、讨论决定环节与任职环节分别做了详细的论述。讲座内容丰富、逻辑清晰、事例鲜活、语言精彩、通俗易懂,形象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立体的展示,达到了加深理解、消化吸收、学有所获的目的。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并参与监督,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基础、注入活力。

杨志明书记在总结时指出:讲座系统全面,内容丰富,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政策解读,既有实例佐证,又有实践中的体会。杨志明书记结合讲座对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懂规矩、守纪律,做政治坚强的表率;二是要牢固树立“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四强”干部。三是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争做“四有”干部。要求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条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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