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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警院

南京!南京!

来源: 日期:2018-12-14 浏览量:

历史

就该

被铭记

12·13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国家公祭日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龚自珍

为了更好地深化共青团改革、落实从严治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自己的警察意识,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真正做一名政治上合格的预备警官,根据学院团委的相关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增强各大队、区队间开展团务工作的竞争力、积极性,提高对团日活动、团务工作的重视度,本周将开展“团日活动”评比活动。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1],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2])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讲到: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和平年代我们也不能忘却历史,勿忘国耻,吾辈当自强!

在各区队团支书的引领下,各区有序开展“不忘国耻,振兴中华”主题团日活动。各区团支书生动的演讲再现了那段血淋淋的历史,各位学警也积极投入,追悼遇难的同胞,牢记历史的教训。通过此次学习,各学警加强了对共青团的认同,学习共青团的纲领,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学警自身也加强了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努力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共青团成员。

各学警通过学习,表明要牢记历史,以史为鉴,不忘初心,坚决拥护党,跟随党的正确领导,为祖国添砖加瓦。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将来,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过去的耻辱,发奋图强,才能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以史为鉴,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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