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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检查整改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经与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进行核对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细化程度方面
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未作说明
我院201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中未安排“三公经费”,2015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中给于“三公经费”488,2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100%。
其中: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无。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486,2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维护维修等。比上年增加了100%。原因:外警培训和疆内干警培训班增加,前往米东校区打靶,另外路途比较遥远,往返费用增大。
2015年本级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新疆警察学院医院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2000元。使用说明附后。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未作说明。
2015年车辆购置数零,年末车辆数为81辆。
特此说明
新疆警察学院(公章)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