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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 日期:2016-04-06 浏览量:

新疆警察学院

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

4月6日下午,新疆警察学院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志明作动员讲话;院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院长孙贵芬传达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娟主持。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斌、桂阳、地里木拉提·斯依提出席大会,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员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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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团结一心,不断开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杨志明书记在学院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传达提纲)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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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心,不断开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在学院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杨志明

(2016年4月6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和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促进新疆各民族大团结,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召开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就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同志受中央委派专程来疆参加动员大会及相关活动。

3月28日下午,自治区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张春贤书记、孙春兰部长、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论述深刻、内涵丰富,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对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是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非常重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活在新疆的各族中华儿女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共同开发建设新疆,共同维护边疆稳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实践证明,各民族团结进步是新疆各族群众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不仅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且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边防巩固、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依托,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基石。“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这既是中华民族从悲欢离合的丰富历史中得出的珍贵启示,也是新形势下强固自身走向世界的唯一正确选择。在当前新疆反恐维稳斗争“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于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要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认真学习掌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要求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党委将“民族团结教育月”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是自治区党委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审时度势,把握关键,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掌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各项要求:一要学习掌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二要学习掌握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即“八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三要学习掌握适应民族工作新特征,即“五个并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四要把握好“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三个问题: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决克服和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坚决克服和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基,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三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同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活动作斗争。三个关系:就是处理好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关系、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关系。五要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六要学习掌握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七要学习掌握抓好“四个突出”:突出完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八要学习掌握自治区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措施保障区域内各民族一律平等;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培养选拔一大批各民族干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不再使用便民服务卡;适应开放需要,深化护照签发管理改革;解决好少数民族证件标准化问题;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主动作为,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到内地出差办事创造更好条件;加大向内地派出工作人员,加强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在全疆开展农村土地清理;嵌入式居住要有明显进步;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小学初中双语教材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积极推进驻疆企业吸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加强儿科医生培养;保护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喀什高台民居;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好兵团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发挥好对口援疆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

三、围绕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学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总体上讲,就是要将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院上下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判断,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好、落实好。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实现“三个新突破”。一是在提高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效性上实现新突破,打牢民族团结的基础。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经常的、长期的、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把民族团结思想融入到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中,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配合,思想浸润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入脑入心。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创新载体上做文章,在丰富内容上下功夫,力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适时开展宣讲活动,通过组织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宣讲先进事迹,增强广大师生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效,真正把民族团结讲到点子上,让师生记在脑子里,切实打通民族团结宣讲的“最后一公里”。学院各职能和服务部门站在服务各族师生的最前沿、处在服务各族师生的第一线,要时刻把维护民族团结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民族团结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每位教职工的用心呵护和自觉行动,2012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涌现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53名,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继续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推荐活动,把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过程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有效抓手,在全院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做民族团结的事、人人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全院师生要争做民族团结的示范和表率,学院将大力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在促进各族师生交流交往交融上实现新突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距离。封闭与隔阂不可能增进认同,加强团结只有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才能深化。学院领导和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民族团结的引领者,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三力”,争做“四强”干部。学院领导坚持以上率下,每位院领导带头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子,每位汉族教职工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子,每位少数民族教职工与一名汉族学生结对子,各族教职工之间也要相互结对子,从工作学习、居住生活等日常小事入手,彼此交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广大教职工要从一言一行和身边的小事做起,在生活细微处践行民族团结,通过“微行为”“常行动”推进民族团结微观化、生活化,成为生活风尚,要牢记教师的“三重身份”,争做新疆特色的“四好”老师,争做民族团结的楷模和践行“五个认同”的模范,以“行为示范”教育引导学生、影响家长、带动家庭、辐射社会。各族学生要牢记预备警察身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力行维护民族团结,以同学间互帮互助、交朋友、学双语等点滴的民族团结“微行动”,在同学间积极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符合新疆形势特点和现实需要的一项固本之举,学院要进一步抓好民汉学生合班合宿工作,不仅要在学习居住上嵌入,更要在感情上嵌入,让学生学在一起,玩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在心灵深处播撒民族团结的种子,形成各族学生深入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局面。三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各部门要在师生中深入开展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宣传教育,使各族师生牢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加强“一反两讲”和“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绷紧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这根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抵御和防范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思想和暴恐音视频向校园渗透。

二要充分发挥好学院“访惠聚”活动平台的作用,全力支持“访惠聚”工作组的精准脱贫工作。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障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首要任务。这几年,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连续6年开展民生建设年,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在了民生上,在就业、教育、住房、卫生、社保和路水电气等方面解决了一大批积累多年的突出民生问题,为争取和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自治区将继续开展第7个民生建设年。各部门要发挥好学院“访惠聚”活动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部门优势全力支持学院“访惠聚”住村工作组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访惠聚”活动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以改善各族群众的民生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是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和要求。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各部门要把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作为有力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使《条例》深入人心、人人知晓,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

四要增强各族师生的文化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大团结,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各部门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在各族师生中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中华经典诵读、各民族民俗文化展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着力建设各族师生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增强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增强“五个认同”。

五要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行动”。学院近期将下发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党支部书记作为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解决问题,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民族团结的规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提升民族团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认真制定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做到“到人、管用、有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同志们,同学们,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张春贤书记、孙春兰部长、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判断,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族师生了解政策、增强信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不断把学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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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

传达提纲

学院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院长 孙贵芬

(2016年4月6日)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这次会议是习近平总书记批准召开的,俞正声主席3月18日作出重要批示: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自治区党委将民族团结作为今年的重大任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很有必要。望切实抓好有关措施的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进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作总结讲话。这次大会论述深刻、内涵丰富,内容很多,下面我以提纲形式给大家传达。

张春贤书记讲话的第一个部分内容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正确方向。

   张春贤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种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采取一些实质性、大力度的举措,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把新疆的民族团结再大大向前推进一步,既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也具备了初步条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即“八个坚持”适应民族工作新特征。即“五个并存”把握好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处理好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关系,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关系。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实现“四个目标”。

第二部分内容是要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障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首要任务。自治区连续6年开展民生建设年,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在了民生上,解决了一大批积累多年的突出民生问题,为争取和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自治区将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围绕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等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访惠聚”工作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重要职责,将自治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内容: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要正确认识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大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举措。民族团结进步年,必须突出抓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个关键。既要重视交往交流,更要重视情感交融、凝心聚力。要稳步推动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信息传播促进文化嵌入,通过市场一体化促进经济嵌入,通过人口流动促进社会嵌入,通过相互了解促进感情融入。要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要尊重差异,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一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增强“五个认同”。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要坚持“四个毫不动摇”,大力推进双语教育,解决好双语教师短缺问题。鼓励各民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开展多种形式的双语学习活动。要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和方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青少年教育这一基础性工程。同时要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第四部分内容:要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引领民族团结向前迈进。

   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族群众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采取27项坚决有力的措施,具体内容杨志明书记在讲话中将向大家传达。各地都要把发现和解决本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要任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第五部分内容: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要把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内容:要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民族团结重大问题研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三支队伍”带头作用,形成推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

     孙春兰部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新疆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相互之间的走动交往日益增多,各族群众之间的理解、信任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成效显著,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工程,帮助解决了许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大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增强。

    做好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事关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各民族共同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积极成果,不断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要坚定不移地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引导各族群众为伟大祖国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为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而感到骄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为价值导向和社会共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加强新疆与内地省份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支持新疆各族群众“走出去”,促进各族群众之间相互走动、相互信任、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支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

   要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坚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职业教育实际效果,改进双语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坚持精准扶贫、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落实国家援疆战略部署,促进援疆资源、资金、项目更多发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维稳戍边能力,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积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加快交通和信息大通道建设,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要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反暴恐斗争,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倍加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组织发动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宗教人士等,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批驳“三股势力”的歪理邪说。在“去极端化”工作中,要通过宗教人士和宗教讲坛“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

   要坚定不移地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新疆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民族团结的示范和表率,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群众为宗旨,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带头联谊互动、融洽感情、增进信任,深入做好群众工作,以自身模范行为带动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援疆省市、企业在援疆项目建设中要特别注意扩大当地群众的参与度,让他们实实在在地共享发展成果。内地各省市要积极支持新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加强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决杜绝发生伤害新疆少数民族感情的情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凝心聚力的优势,调动各方面资源,为新疆团结稳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持和力量支持。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这次会议是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张春贤书记和孙春兰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判断,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宣传领导,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政策、增强信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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